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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部委: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金融的债

2017-11-21  来源: 独角金融   浏览量:
官方近期重申,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支持小微企业发行金融债,加强小微企业增信合作。

        本网讯:官方近期重申,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支持小微企业发行金融债,加强小微企业增信合作。


        2017年11月20日,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其中指出,支持民营企业战略合作与兼并重组,并提出推进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建立健全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继续完善新三板市场规则体系建设,扩大资本市场服务民营企业的覆盖面;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加强小微企业增信合作。


        民生银行董事长洪崎曾公开表示,间接融资占比高、直接融资占比低。这是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结构呈现的三个特点之一。目前,属于间接融资的银行贷款仍是民营企业的主要渠道,占到73.5%。这是因为当前企业发行债券、股票等条件比较严格。同时,当前我国以国有银行为主导的银行体系更倾向于服务国有企业。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余永定曾在“2017金融街论坛”上表示,民营企业主要面临着:贷款期限短,续借困难,以及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价等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张帆教授在相关调查中指出,经济下行期民营企业尤其面临融资渠道有限、融资难的突出问题。


责任编辑: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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