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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投资范围大调整 信托行业再迎发展契机

2021-02-03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印发《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年金基金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香港市场,并新增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投资领域——这是2013年之后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一次大调整。

本网讯: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印发《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年金基金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香港市场,并新增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投资领域——这是2013年之后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一次大调整。


  此次调整,也将给积极开拓年金市场的信托公司带来更多发展契机。


  作为首批获得年金受托牌照的信托机构,中信信托在此领域的探索已经超过15年。2020年,中信信托在职业年金市场取得了零的突破,成为唯一正式中标广东省和浙江省职业年金受托资格的信托公司。中信信托表示,借助在海外平台以及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固有优势,将进一步巩固在职业年金市场的“先发优势”,更快地适应并抓住调整后的新机遇,以更专业化的管理、更多元化的投资为社会养老产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新规带来利好

  近年来,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取得长足发展,特别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在制度建设、基金规模、投资收益等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的大发展。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年金已覆盖近6600万名职工,基金累计规模逾3.1万亿元。2007年至2019年,企业年金基金平均年化收益率达7.07%,即便在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下,2020年年金基金依然获得了稳定的投资收益。


  信托产品成为其中越来越重要的资产配置板块。自人社部2013年将信托产品纳入年金投资范围以来,后者为年金基金提供了明显的稳定收益。根据统计,中信信托累计为年金业务提供信托产品总规模超过1410亿元;尤其是2019年以来,公司所提供的信托产品在年金基金配置中的规模出现暴发式增长。


  正是因为信托产品在年金基金配置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通知》对信托产品的准入条件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修改,对发行主体净资产要求从30亿元提高至100亿元,增加近一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限制——这意味着,年金基金管理对信托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业内人士认为,在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调整后,信托公司的实力决定了能否及时把握先机。


  根据《通知》,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新增了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支持票据,投资标的限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证券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且产品评级为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的优先级份额。在信托行业中,中信信托目前已经获得首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人资格、受托管理人业务资质。据统计,该公司近三年共发行ABN项目11个,发行ABS项目23个,总计规模超过千亿元。


  全面发力养老产业

  年金受托业务作为典型的服务信托业务,是联结委托人与资产市场的重要桥梁,符合信托行业回归本源的发展方向,有资源和资质的信托公司已开始探索。


  据了解,年金受托业务是中信信托准备长期深耕的战略型业务。中信信托表示,有能力为投资者提供收益较高、期限较长的固收类资产,这和年金基金追求长期稳定绝对收益的目标是高度一致的。此外,年金受托服务还可以不断拓宽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此次《通知》调整后,一些信托公司自身及与集团的协同优势将进一步凸显,为年金事业提供更大的发展助力。


  更为重要的是,年金基金资产管理和项目服务经验的积累,为信托公司切入更为广阔的养老产业市场做好了铺垫。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势在必行,信托公司近些年已推出一些养老信托,还通过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等服务,不断丰富养老产品的服务内涵和服务能力。比如,中信信托在2014年推出全国首只养老信托,此后陆续推出中信健康产业基金等多项创新型金融工具;同时,2020年实现了单一信托账户的公益捐赠;除此之外,还探索遗嘱信托、殡葬服务信托以及非现金资产家族信托、服务型养老消费信托、养老金信托等模式创新。


  中信信托表示,将以此次《通知》发布为契机,抓住年金市场蓬勃发展的大机遇,提供更多符合政策要求和市场要求的信托产品,做好年金投资的稳压器、增强器;同时,进一步加强职业年金的业务探索以及业务联动,在医养结合、智慧养老等方面输出更多的信托解决方案,为现代化的养老服务业打下坚实基础,为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贡献力量。(稿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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