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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四个转变”强化资产管理职能

2020-04-24  来源: 中国财经报   浏览量:
国有资产是物化的财政资金,是政府履职的物质基础。强化国有资产综合管理职能是财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网讯:国有资产是物化的财政资金,是政府履职的物质基础。强化国有资产综合管理职能是财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财政部门“管资金”的角色和定位十分明确,但“管资产”的职能和作用却一直没能有效发挥。面对当前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轨道、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等新形势,财政部门要主动调整工作思路,加快实现“四个转变”,更好地发挥财政综合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作用。


首先,摸清资产底数,实现从“粗放管理”向“精准管理”的转变。摸清家底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要深入开展国有资产家底大清理、大盘点,做到资产范围全覆盖、资产统计全口径、资产动态全掌控,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价值管理的一体联动、精准对接。一是加快推进全部国有资产大数据管理。借助大数据手段,全面摸清涵盖行政事业资产、国有企业资产等所有国有资产的“家底”,建立一本动态调整、实时更新的“台账”。在“湖南电子财政”核心业务系统中内嵌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完善和优化现有资产数据库,加快实现传统资产管理向智能化数字管理转型。按照“一物一卡”的管理要求,逐一完善资产底层数据卡片信息,明确每项资产的价值、用途等详细信息。二是推动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纳入单位核算。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合理划分设施类别,加快规范会计主体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在单位财务报表上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状况。逐步丰富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等各类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防控资产监管风险。三是推进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审核机制,实现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同计划、同批复、同管理,促进资产的公平合理配置。在通用设备资产配置标准基础上,探索制定分部门、分行业、分类别的专项资产配置标准,为预算编审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唤醒沉睡资产,实现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把盘活国有资产作为拓宽收入来源、节约财政资金、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让静态的资产流动起来,同时将那些脱离监管的资产管住管好,实现资产的价值提升、循环利用和统一监管。一是以处置盘活实现资产价值变现。按照预算法要求,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经营收益上缴财政,纳入“四本预算”统筹管理,让资产和资源变资金或资本,最终回流国库,实现资产、资源、资金、资本的盘活转化和良性循环。对那些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长时期闲置的资产进行整合利用,及时调整用途,不能调整的要抓紧处置变卖;对超标准配置资产及时清理腾退;对适宜市场化处置的闲置资产,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收益统筹用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短期内难以出售变现的经营性资产,探索委托管理、统一公开招租等经营方式,形成可持续资产收益。二是以共享共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加快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学习借鉴南京、成都等地的“网上虚拟公物仓”制度,通过电子公物仓平台聚集同类闲置资产信息,定期更新发布可供调剂资产清单,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打通部门资产调剂通道,实现资产反复循环利用,有效减少财政在资产新增配置上的开支。三是以统一监管提升资产管理效能。采取脱钩划转、市场化处置等方式,加快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对脱钩划转的企业,纳入统一监管平台,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对保留和市场化处置的企业,将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收入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再其次,强化绩效导向,实现从“合规管理”向“绩效管理”的转变。资产作为宝贵的政府资源,既要注重安全使用和合规管理,也要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稳步提升其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一是加快出台资产绩效管理制度。突出财政部门资产综合管理职能,围绕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关键环节,由财政部门牵头建立涵盖资产绩效目标管理、资产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资产绩效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科学设计资产绩效指标体系。研究设定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绩效通用指标框架,合理设置权重分值,构建体现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设置既要科学全面,又要便于实际操作。在通用指标体系基础上,与各行业资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增设符合行业特点的个性化指标,逐步构建分部门、分行业、分领域的资产管理绩效指标体系。三是强化资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由财政部门牵头,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国有资产使用绩效开展年度考评。逐步公开部门单位资产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健全资产绩效与资产配置、部门预算挂钩机制。加强财政审计联动,将资产绩效不合格单位作为财政、审计等重点监督对象,督促其切实加强整改。推动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重要内容,对资产闲置、浪费、流失严重的,坚决予以问责。


最后,落实报告制度,实现从“封闭管理”向“透明管理”的转变。建立健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制度。2018年,湖南省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全部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2019年,在综合报告基础上首次专项报告了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目前,全省14个市州全面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预计2020年将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全覆盖。下一步,应以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为契机,加强部门统筹协调,逐步改变过去资产管理各管一块、分散独立、封闭运行的状况,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放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格局。一是健全“横向”协调机制。财政作为国有资产监管的总牵头部门,要牢牢掌握主导权和主动权,牵头建立国有资产报告联席会议制度,细化明确涉资部门的监管边界和职责分工,并压实各自监管责任,加快形成国资大监管格局。加快推进资产管理部门信息互通共享,逐步实现国有资产全口径报告。二是健全“纵向”沟通机制。采用“大集中”模式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财政部的无缝对接。加强资产管理集中业务培训,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做好资产年报编制工作,并加强与上年度数据的比对分析,为下年度资产报告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继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年报工作,夯实资产管理数据基础。三是健全“全社会”监督机制。树立“人人都是国有资产管理员”的理念,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公示制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向老百姓交出一本“明白账”。主动将落实人大审议意见的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倒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资产监管职能、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张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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