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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面开展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消化处置“大起底”行动

2022-08-18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8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据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力争将67.94万亩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全部盘活。

发布会现场


本网讯:8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据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力争将67.94万亩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全部盘活。发布会对《内蒙古自治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大起底消化处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解读。


《方案》确定了“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力争盘活批而未供、闲置土地67.94万亩,其中,盘活批而未供土地52.02万亩、闲置土地15.92万亩,并将2022至2025年各年度的任务目标分解下达至各盟市。同时,目标处置任务也将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量和考核规则及时更新调整。


据了解,此次行动具体工作措施主要概括为3大类:

一类是系统化管理。自治区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将全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规划用途等情况逐宗上图入库,建立项目清单,并纳入自治区土地资源信息储备平台,全程跟踪项目状态变化动态更新,并与盟市、旗县实现数据共享。

二类是精准施策。对批而未供土地,本着“供应为主、供撤结合”的原则,分3类措施7种情形进行消化,具体3类措施是加快土地供应、完善供地手续、核销批文。7种情形是“未编制实施方案且不再使用”“未完成征地拆迁”“预期用地项目变化或缺少用地意向者”“规划调整”“未供即用”“边角地”“正在履行供地程序”。对现状闲置土地,本着“以用为先”的原则,分3类原因5种情形进行处置,具体3类原因是因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的闲置、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其他原因造成的闲置。5种情形是“未及时巡查认定”“已建设缺少开工证明”“政府原因闲置”“企业原因闲置”“司法查封”。

三类是创新方式。在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鼓励地方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展与政府储备土地竞价置换工作,简称“闲储置换”。“闲储置换”是对协议置换的一个有益补充,按照等价置换的原则,可在不同用途间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由竞得土地的单位与地方人民政府签订“闲储置换”协议。


据悉,自治区将以此次行动为抓手,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分类施治、精准处置”的原则,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真正让“沉睡”的土地资源动起来、活起来、用起来,最大限度发挥土地资源的价值,解决自治区在土地开发利用和监管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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