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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

2020-12-03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形成牢固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这是维护国家统一、地区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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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


  本网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形成牢固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这是维护国家统一、地区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前提条件。马克思说“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自身而存在的、现实的意识。”因此,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首先,语言是实践的产物。马克思指出语言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实践过程中产生的,这种社会生产实践包括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社会意识的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们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在长期的物质资料生产实践过程中,人们根据生产生活的需要结成了一定的共同体,从而形成了部落、城市,进而形成了民族和国家。社会意识是社会物质的反映,在长期的物质生产过程中,人们形成了具有统一物质基础的社会意识,进而形成了以一定的民族和国家为单位及特征的社会意识内容和形态,其中最为重要的社会意识表现形式即为语言。从这一意义上而言,语言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共同体意识的表达,具有鲜明的民族性。


  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多民族共同体,各民族与中华民族是多元与一体的关系,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共同体组成的统一体,“一体”是前提,即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共存亡、共命运,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在“一体”的基础上,我国一直奉行各民族平等的民族政策,为了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很多少数民族还保留着自己的语言和文字,这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内涵和形式,也使中华文化具有了多元性、包容性和融合性的特征。但是,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任何一个民族首先是作为中华民族这个统一体而存在的,然后才是作为组成中华民族的一分子而存在。同理,从语言文字上来讲,首先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通用语言文字为先,然后才是组成中华民族的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况且,我们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是弱化,也不可能弱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因此,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是中华民族作为多民族统一体意识的表达,是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象征。


  其次,语言是社会的产物。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作为社会性动物,语言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因此,语言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具有一定历史性。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历史性是指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当这种社会历史条件发生变化后,依赖于这个社会历史条件而存在的事物必将随之而发生变化,以适应社会历史的发展。语言文字作为社会历史的产物,其产生、发展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完成。中华民族具有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我们的语言文字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包括甲骨文、金文、小篆、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阶段,每一个阶段语言文字的发展变化都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具有鲜明的历史性。


  当前,我国的国情和发展目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民族和地区交流交融的规模和纵深都达到了历史空前的程度,急需普及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历史任务需要全国各民族团结奋进,共同努力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方位的复兴,其中最根本的是文化的复兴。语言文字作为文化的载体,在中华文化复兴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因此,在国内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最后,语言是交往的手段。马克思指出语言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与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语言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由于交流交往的需要而形成的,即语言的产生是为了让他人了解你的行为和意图,同时也让你了解他人的行为和意图,换而言之,语言是交流的中介,是交往的手段。语言文字作为一种交流方式是为了促进了解,增进感情,而不是反之。即并不是我们先对某种语言文字产生了感情,然后才使用其作为我们的交流方式。虽然,我们在长期使用某种语言的过程中,由于习惯和熟悉,会对某种语言文字产生深厚的情感和依赖,甚至这种情感使我们忽略或遗忘了语言文字作为一种工具和手段的本质。但是,我们仍要清醒认识到,使用某种语言文字的目的是为了达到有效交流交往的目的,如果不能达到这种目的,或者达到这种目的非常有限,那么我们的理性应该战胜情感,做出相应的改变,因此,与其说语言文字具有情感性,不如说其具有现实性。


  据此,对于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我们必须做到“一个明确”和“两个兼顾”。“一个明确”是明确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是弱化、更不是消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而是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不改变原有的民族课程体系和授课方式。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目的是为了促进各民族的有效交流交往,并在有效的交流交往中促进了解、增进感情,从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个兼顾”是指,任何个人在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过程中,一个是要兼顾个人情感和民族大义,甚至在民族大义面前,能够舍生取义,把民族和国家利益放在前面,理性对待、坚决执行;一个是要兼顾整体与部分、眼前和长远两个维度,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既是对国家整体利益的考虑,也是对少数民族长远利益的考虑,因为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水平与国内、甚至国际接轨,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技术进步,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是党和国家根据我国新时代发展目标和民族地区长远利益做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我们要站在国家和民族大义的高度,理解和认识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意义。配合党中央和自治区,做好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稿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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