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内蒙古在线 >> 正文

自治区政协委员张学跚:开展创新金融服务 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2019-02-18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区民营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

本网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区民营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当前,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税收贡献超过50%,国民生产总值占比超过60%,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占比超过70%,城镇就业超过80%,企业数量占比超过90%,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蒙古新金融研究院 院长  张学跚


当前,内蒙古自治区正处在厚积薄发、加速崛起的关键阶段,民营企业对金融服务尤其是信贷资金的需求旺盛。目前的宏观形势和政策环境要求金融机构必须转变观念,更加注重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服务,以更多的金融产品、更好的金融服务来支持民营企业平稳增长、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如何积极开展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一、创造性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高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
金融管理部门要深入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和政策走势,引导金融机构保持适度信贷投放,满足民营经济发展合理资金需要。着力优化贷款结构,围绕转变发展方式,使贷款真正用于支持民营实体经济,加强对民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特别是对一些重大的民营企业在建项目、小企业和农业项目的支持。切实把握好信贷投放节奏,尽量使贷款保持均衡性,防止季节之间、月度之间异常波动。加强各地财政、信贷、产业、环保等政策的协调配合,特别围绕呼包鄂经济圈发展等重大战略,加强信贷政策宏观指导,增强对民营企业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的支持。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有保有控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信贷投放。对于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要求、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银行信贷原则的民营企业和项目,要及时高效保证信贷资金供给。对产业链中辐射拉动作用强的民营骨干重点产业企业,采取银团贷款等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对基本面好、产品有市场、信用记录较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要按规定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对地区主导性重点产业的民营核心企业和关联中小企业,要综合考虑产业集群的周期性风险、组织协作网络、融资担保关系等,着力改进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提高金融支持的深度和广度。

二、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强对民营重点及新兴产业的金融支

鼓励银行业的金融机构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对民营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可探索开展核定货值质押融资、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等业务。发展适合民营物流企业融资、结算特点的物流保理和联网结算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探索发展自治区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组成的金融服务平台,有效满足重点产业中科技型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重点产业民营企业创新、引进和吸收成长性好、成套性强、产业关联度高的关键技术和重大设备,推动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区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经验,规范发展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股权质押、组合担保贷款等,满足全区重点产业和新兴行业中自主创新型民营中小企业“短、频、急、小”的资金需求。合理发展消费信贷,完善汽车消费信贷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大对“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消费政策的信贷支持。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积极研发适销对路的金融创新产品,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大配套金融服务和支持。


三、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多方做好民营重点产业融资保障工作

要抓住当前的政策和市场机遇,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和供需衔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好银企对接活动,创新对接形式,加强对接项目的跟踪管理。积极引导和支持重点产业中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社会化的风险投资机制,支持和推动民营重点产业集群发展。依托产业基地、企业孵化器、孵化园区等产业集聚区扩大民营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规模。加大政策支持和组织协调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积极引导民营民间资本参与自治区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加快发展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等,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实施并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规范发展股权质押贷款。鼓励信托公司发挥功能优势,开展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政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推进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险,加强保险企业与银行的合作,促进消费增长。推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发展。


四、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有效缓解民营中小企业、“三农”融资难

加强政策的协调配合,深入开展银企对接,搭建面向民营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融资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和“三农”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开展资产支持票据、民营中小企业集合债等创新试点工作。通过动产质押、第三方保证等方式构筑多层次的风险共担体系,满足多元化的民营中小企业信贷需求。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尽快制定鼓励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的管理办法,探索订单农业与保险、信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扩大农户贷款的覆盖面和满足率。着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组织开展农户金融产品创新评选奖励活动。建立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


五、加强组织,确保开展创新金融服务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为扎实推进“开展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活动深入开展,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建议由自治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和一办一行二局抓好落实,各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其次要加大对各金融机构开展创新金融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考核及奖励力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三要及时总结推广创新活动的新举措、新经验,不断巩固和扩大金融服务创新活动成果。


内蒙古金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金融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金融网)”的作品,内蒙古金融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  Nm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内蒙古金融网版权所有

邮箱: cfp05@163.com   联系电话: 0471-4952235   传真: 0471-4952269

常年法律顾问: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刘富玉  电话:15024934110

                                                           高级合伙人 李文静  电话:1840482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蒙ICP备08100000号-1

·内蒙古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金融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

内蒙古新金融研究院
蒙域在线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