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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更应协作而生

2020-01-20  来源: 华财网   浏览量:
近日央行网站披露,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办公室印发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旨为在各个区域建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

本网讯:近日央行网站披露,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办公室印发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主旨为在各个区域建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


《意见》不断加强政府与地方之间的协作,针对监管、风险应对 、信息共享及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做出相应的协调。此举更好的保持了地方的一致性,为统一金融监管落实基本方案,并且在地方逐步推广中,逐渐实现联网一体化。


一直以来地方金融监管就是难题中的难题,似乎是鞭长莫及造成了某些地方机构的金融监管漏洞,因此为了防范此类状况继续发生,且化解已存在风险,《意见》很好的提出了解决方案,督促地方加强监管,央地监管协调着眼在即。


2019年各个地方积极推进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四川、天津、北京等地适时响应,《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 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赋予了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地方金融工作的机构相应监管手段;北京市为立项论证相关工作召开专题座谈会。


地方响应需要在统一标准监督下才能实现协作,这也是目前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面临 的难题,加强协调机制更显重要,共同探索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模式,确保健康有序发展。(稿源:华财网  责任编辑: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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