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组织召开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

2024-03-15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部署,结合“四新”工程安排,2024年3月15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组织召开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本网讯: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部署,结合“四新”工程安排,2024年3月15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组织召开2024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主会场设在呼和浩特,其他盟市设分会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本次教育宣传活动主题为“金融消保在身边 权益保障防风险”。活动中,全体人员观看2023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优秀作品展播,3家金融机构代表分别就强化党建引领、推动消保机制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方面进行经验交流。内蒙古银行业协会会长孟真、内蒙古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吴海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春兰分别就深入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有效推进金融行业诚信建设、全面加强金融文化建设宣读倡议书。

image.png

活动结束后,召开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丽欣讲话,总结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2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驻呼各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负责人,内蒙古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消保的负责人及消保条线工作人员,其他各盟市法人机构主要负责人、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image.png

(稿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  责任编辑:张旻)

1700616010110161.png

1703553798969463.png


内蒙古金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金融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金融网)”的作品,内蒙古金融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  Nm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内蒙古金融网版权所有

邮箱: cfp05@163.com   联系电话: 0471-4952235   传真: 0471-4952269

常年法律顾问: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刘富玉  电话:15024934110

                                                           高级合伙人 李文静  电话:1840482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蒙ICP备08100000号-1

·内蒙古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金融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

内蒙古新金融研究院
蒙域在线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