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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措施保障内蒙古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2019-06-17  来源: 内蒙古日报   浏览量: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步伐,深度挖掘我区特色旅游内涵,不断提升文化艺术含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本网讯: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步伐,深度挖掘我区特色旅游内涵,不断提升文化艺术含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为契机,推动文化和旅游从业机构、职能、市场、人员等方面深入全面融合。加强与宣传、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联系配合,统筹协调解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所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方向和举措。加强规划保障,启动《内蒙古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合理配置区内文旅资源。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出台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利用各类资金基金,加大对文化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文化旅游投融资体制,拓宽文化旅游产业融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投融资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与自治区金融机构对接,鼓励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创新文化旅游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转让、风险投资、PPP等方式融资。落实国家、自治区现行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打造市场主体。扶持培育主业突出、有竞争实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地文化旅游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文化旅游建设。鼓励国有大中型文化企业经营开发文化旅游项目。推动文化旅游企业整合资源,培育覆盖文化创意、休闲娱乐、影视制作、特色演艺、旅游投资、酒店经营等领域的综合性文化旅游企业集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培养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鼓励转型、市场需求量大的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先试先行,推动各级政府向本地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购买服务。


  四是完善基础服务体系。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能力,完善旅游景区道路、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导游词、解说词编制和导游员、讲解员的讲解水平,增加景区文化吸引力。发展各类文化旅游经纪公司,加快培育一批版权交易、文化演艺、艺术品交易等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文化旅游市场要素合理配置。积极推进智慧旅游,鼓励研发“智慧旅游”各类平台终端,推动旅游景区智慧化改造,实现内容个性定制、景点导览互动、消费在线支付、体验即时分享等新型消费形态。


  五是加强人才保障。把文化旅游人才建设纳入自治区人才发展计划,加大文化旅游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鼓励文化旅游企业与大中专院校合作开发文化旅游人才培养模式,增加文化旅游融合有关课程,培养文化旅游专业人才。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区外从事文化创意策划、创意设计、旅游经营管理、营销策划等高层次人才来我区从事文化旅游相关工作。加强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是规范市场管理。建立宣传、文化、旅游、公安、工商、食药、质监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安全保障、投诉处理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侵权、假冒文化旅游创意产品,打击宣扬低俗色情和封建迷信的文化旅游产品和非法经营行为,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环境。开展诚信文化旅游企业创建活动,制定诚信服务准则,建立信用等级制度,促进文化旅游企业合法诚信经营。积极推进文明旅游,加强文明旅游的标准化引导,壮大旅游志愿者服务队伍,营造文明旅游大环境。


  总之,要想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就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妥善处理文化旅游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的关系,找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切入点,深入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而且,还要以市场为导向,建设一批内蒙古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推出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支持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推动公共文化设施的旅游开放,培育特色文化旅游演艺产品,扶持开发文化旅游商品,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市场化进程,为各类文化旅游市场主体搭建合作平台,优化发展环境。


  同时,还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进一步扩大文化旅游合作范围,深化合作领域,畅通合作渠道,促进政策、信息及相关生产要素等资源在全产业范围内流通、共享,以重点文化旅游项目为支撑,推动文化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张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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