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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命名32个 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2018-07-13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浏览量:
7月1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本网讯:7月1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开展了2018—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决定命名清水河县等32个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为2018-20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要求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将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和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促进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手段,进一步总结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发展的好经验和新途径,大力培育和挖掘具有鲜明民族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促进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构建自治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出更大的贡献。(责任编辑;张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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