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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内蒙古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上

2017-12-21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12月12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意见》明确。

        本网讯: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12月12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意见》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扶持创业20万人以上;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8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06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5万人以上;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以上,工资收入合理增长。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内蒙古制定多项措施,主要包括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推进呼包鄂协调发展及和林格尔新区建设,在打造新的区域增长极和经济支撑中扩大就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云计算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拓展就业领域;推进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改革,实施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牧民等城乡居民增收行动;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大力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分流职工转岗就业创业。(责任编辑: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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