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CFC动态 >> 正文

【CFC动态】热烈祝贺江苏银行总行企业理财顾问师(CFC)学习之旅扬帆起航

2021-04-21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继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陆续开班以来,CFC秘书处又传来开班喜讯,江苏银行总行迎来了新一期的企业理财顾问师(CFC)培训班。


继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陆续开班以来,CFC秘书处又传来开班喜讯,江苏银行总行迎来了新一期的企业理财顾问师(CFC)培训班。2016年8月6日,江苏银行总行2016年度CFC培训班在美丽的六朝古都南京成功开班,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江苏银行辖内分行公司金融条线的中、高管人员及业务精英积极参与,他们信心满满,将共同开启这次盛大的学习之旅。


开班现场


开班仪式上,江苏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首先致辞,表达了总行领导对此次CFC培训班的高度重视与关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标准和金融认证项目负责人应邀出席仪式并讲话,他首先对江苏银行近几年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提出在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低位运行及直接融资市场蓬勃发展的前提下,银行业面临着强大冲击与挑战。他表示,CFC项目与江苏银行加快打造“特色化、智慧化、综合化、国际化”一流商业银行的战略高度契合,并为“综合金融服务”转型发展量身打造。具备了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大家未来的职业生涯发展和江苏银行对公业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意义。最后,他预祝学员在未来近20天的日子里,学习愉快,取得好的成绩。


开班现场


CFC项目自引进中国以来,潜心于金融创新与探索,不断完善金融培训课程体系,获得了各大金融机构的认可。CFC秘书处作为项目主办机构,在开拓国际化视野及对接国际资源等方面不断前行,致力于成为综合金融服务系统解决方案提供者,为各金融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更优质的全方位的服务。





CFC如何助力金融机构破局

现阶段,我国中小微企业已成为保就业、保民生的“底盘”,而银行等金融机构无疑是确保“底盘”是否稳妥的关键。


那么银行等金融机构如何调动主观能动性,在对公业务中探寻企业融资需求盲点,减轻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呢?


其实近几年已有不少银行从业者们报名参加CFC培训考取证书。CFC全称Corporate Finance Consultant Certificate(公司金融顾问),是在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机构中,从事为企业等实体经济机构客户提供金融规划、投融资筹划、资本结构管理、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信息咨询等综合性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员。之所以会有这么多银行从业者们积极考取CFC证书,主要是因为:


1、公司金融顾问(CFC)的知识体系完整、实用性强,是目前国内唯一针对银行对公业务条线的培训认证体系;


2、CFC培训认证的要求更贴近实际工作。CFC与CFA等其他国际引进证书不同,CFC不是直接采用外方的教材、考纲,而是在引进的过程中,进行了本土化的研究和改造,在税收、投融资等内容上大量结合了本土案例,基于中国的法律、法规,学习内容更加贴近实际工作。同时CFC培训不仅仅是理论授课,老师会结合大量的匹配企业客户、机构客户金融需求的实战案例进行讲解;


3、CFC的授课老师都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他们用自己的经历和实战案例进行讲解,尤其是他们站在企业客户端,看待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帮助银行跳脱出长期在债权端存在的很多思维惯性,直击企业融资问题核心;


4、拓宽人脉,精进业务能力。首先CFC培训不仅仅是老师讲授,还有很多专题研讨和案例分享等不同培训方式,在课上和课下都有很多研讨的机会。其次是授课的老师很多是业内前辈,他们不仅授课,还为学员答疑解惑,帮助拓宽学员的眼界,提升业务能力。其次,由于目前学员多是来自各大银行的各地分支机构,平时大家很少有交流的机会,集中培训期间,自然也是互通有无的好机会。


5、证书认可度高。CFC属于国际知识体系引进本土内化的考试认证。在国际认证方面: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及英国雷丁大学共同签发,全球金融界一致认可;在国内认证方面: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签发。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于2016年12月28日正式颁布实施首个国家公司金融顾问行业标准(标准编号:JR/T 0139-2016),行业发展有章可循,并且人社部也于2021年3月将CFC作为新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大典,职业编码:2-06-09-07,属于2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稿源:CFC金服 责任编辑:宿波)


微信图片_20210412092410.png







内蒙古金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金融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金融网)”的作品,内蒙古金融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  Nm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内蒙古金融网版权所有

邮箱: cfp05@163.com   联系电话: 0471-4952235   传真: 0471-4952269

常年法律顾问: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刘富玉  电话:15024934110

                                                           高级合伙人 李文静  电话:1840482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蒙ICP备08100000号-1

·内蒙古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金融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

内蒙古新金融研究院
蒙域在线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