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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全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招募投资人

2022-06-23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乌兰浩特市全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招募投资人
本网讯: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接受乌兰浩特市全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乌兰浩特市全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

2021年11月29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乌兰浩特市全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胜建材”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12月1日,指定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担任全胜建材的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委托审计、评估机构对全胜建材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进行了审计和评估,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推动企业重整,维护破产企业的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提高债权清偿比例,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胜建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的议案》。2022年3月17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全胜建材破产重整一案。

一、招募须知

1.意向投资者如需了解审计评估、债权确认、生产经营等详细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的,需在管理人签发资格入围通知书后签署《保密协议》;

2.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意向投资人缴纳意向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破产企业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3.本推介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4.管理人有权对该破产重整推介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随时终止投资者招募。

二、全胜建材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乌兰浩特市全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18日,在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152201670660892X。法定代表人:武勇,注册资金1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后村工业园区。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武勇

970万元

97%

武霞

20万元

2%

杨艳

10万元

1%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钢渣粉、矿渣微粉、燃煤炉渣、粉煤灰、炉渣粉生产、加工(不含管理品种)、建筑材料、矿产品(不含管理品种)经销;搬运、装卸、水泥包装服务;熟料粉加工;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钢材收购、加工、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煤炭销售。

(二)资产状况

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分别聘请了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全胜建材的财务状况和存量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经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11月29日,全胜建材资产评估市场价值约为人民币6089.88万元。

(三)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目前,管理人累计接受债权申报及补充申报共计67户,申报债权额约为人民币 117,704,051.30 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9,072,522.62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13,745,809.62元,税款债权199,417.15元,普通债权99,742,998.46元,劣后债权10,297.39元,待确认债权金额为1,905,984.78 元。经管理人调查、确认的职工债权共计12户,债权额为468,738元。管理人提示意向投资人,尚有可能存在账上未记载且未申报的负债。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应考虑到《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引发的重整程序结束后债务增量因素。

三、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应具备与全胜建材公司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全胜建材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及并购整合经验者优先考虑;

3.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具备履行《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能力;

4.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应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7月30日24:00时;

2.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登记表;

(2)符合招募公告中“投资人招募条件”的承诺,及具备重整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的专项说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请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6)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主营业务核心优势等;

(7)提供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如未经审计的,提供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8)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同意投资的决议原件;

(9)如为联合投资人,需明确牵头方,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意向投资人须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3.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于报名时间截止前递交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4.期限届满后,未有意向投资人报名的,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通过初审后,将会收到书面通知。不符合招募条件和报名要求的,视为意向投资人未提交有效的报名文件。通过初步审查后,意向投资人应自接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缴纳意向保证金50万元。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缴纳意向保证金并签署《保密协议》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向管理人要求查阅乌兰浩特市全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债权清单等资料。尽职调查期间为20天,但是最迟应在2022年8月30日之前结束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三)提交投资方案

尽职调查结束后,意向投资人应于不晚于2022年9月10日前提交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偿债方案、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经营方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重整计划监督期间以及履行重整计划的承诺书等。逾期未提交投资方案的,提交投资方案截止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原报名人缴纳的意向保证金(本金为限,不含利息)将被退回,保证金产生的利息计入破产财产。

(四)遴选确定投资人

遴选工作负责人依据投资方案、投资人资质以及与全胜建材重整匹配度等因素筛选确定中选投资人。提交了投资方案,但未中选的单位缴纳的意向保证金(以本金为限、不含利息)将在遴选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予以退还。

(五)签署投资协议

投资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其提交的投资方案确定签署《投资协议》,中选投资人逾期未能签署协议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得到法院裁定批准,缴纳的意向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款,按重整计划之规定使用。若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获法院裁定批准,则投资人丧失投资资格,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本金(不含利息)将在意向投资者丧失投资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保证金产生的利息计入破产财产。如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或至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程序之前,投资人单方面宣布退出的,则取消其投资资格,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全部不予返还。

五、意向保证金

收款账户信息户名:乌兰浩特市全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账号:81156010127003779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

六、联系方式

1.报名资料提交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2.联系人:杨经理0471-3473028, 15647125222联系邮箱:yangxuan1006@sina.com

欢迎有实力的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前来接洽、参与全胜建材重整投资。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方意向登记表

 

意向投资方名称


意向投资方基本

情况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住 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类型


经营范围


意向投资方联系

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邮编


拟投资

项目名称


意向投资

方承诺

 

    我方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推介信息了解到该项目,保证对在进行项目调查了解过程中知悉的项目方所有信息予以保密,不利用所知悉信息进行损害项目方利益的行为。

 

 

 

 

 

                                             意向投资方: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联系人

杨经理 0471-34730281564712522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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