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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招标采购属地化服务向盟市延展 包头地区场所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2021-09-26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作为自治区唯一依法设立的省级国有产权交易机构

本网讯: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作为自治区唯一依法设立的省级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全面聚焦服务企业规范经营、提质增效、降本节资的内生需求,致力于为供需双方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综合服务。中心自2015年起开展国企阳光采购业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截止2021年8月底,中心已累计完成采购项目17294宗,采购金额387.51亿元,平均节资率11.35%,为企业累计实现节资43.99亿元。


同时,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区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国资发[2019]11号)明确“产权交易中心承担搭建区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工作”,中心贯彻文件精神,在积极搭建平台的基础上,致力引导全区国企进场交易。开评标场所的规范性对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阳光采购活动的推广,对于属地化服务能力也有极高的依赖性。经过前期筹备,中心在包头地区场所建设工作已进入尾声,计划于2021年10月份正式投入运营服务,这正是中心多年以来合规为先、流程规范、服务广泛、创新发展的体现。包头地区场所服务依托中心强大的平台优势,遵循中心的业务体系及管理框架规划,借鉴中心丰富的经验积淀、管理方式,共享使用完善成熟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流程,依托中心全流程互联网招标采购云平台的雄厚的信息技术优势,结合当地市场及客户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场所服务,必将成为中心在包头地区业务的重要支撑,助力包头国企阳光采购工作的全面开展。


包头地区场所服务的建立是中心完善“总部核心场所服务--盟市分场所服务”业务模式的有益探索与尝试,有助于盟市分中心在开展场所服务过程中更好的将中心业务标准化流程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为中心逐步构建覆盖域内的全方位、全领域的服务体系添加重要模块,为自治区及盟市国有企业招投标活动提供阳光、规范、优质、高效的综合服务。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场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黄河大街83号(中国二冶集团综合办公大楼副楼5、6层)


联系方式:赵莉芳 18586095931  赵玉信 1858609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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