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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再获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资质

2021-04-12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2020年12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名单。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再获

从事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业务资质

本网讯:2020年12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名单。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获批“从事中央企业实物资产转让业务”资质。这是继2014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公布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14〕286号)确认中心为“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之后,再次获得中央企业资产转让相关资质。


《通知》明确指出,各中央企业要在拥有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开展权益类和实物资产类交易业务,为促进产权市场更好的服务国企改革发展和结构调整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中心作为自治区唯一依法设立的省级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依托自身规范专业的业务支撑体系;跨区域、跨行业的业务合作联盟以及全国最大的跨区域产权交易互联网云平台“e交易”融合自治区全部十二盟市分中心形成的覆盖全区、联通全国的服务体系和市场格局,为中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交易服务,近三年,累计完成央企及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交易业务1577宗,占中心总成交宗数的32.14%,成交金额26.47亿元。中心将继续不负所望,砥砺奋进,高质量服务中央及地方各级企业产权有序流转和资源优化配置。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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