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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强监管股权治理成监管突破口切入点

2018-04-10  来源: 新浪综合   浏览量:
近日,中国银行(3.850, 0.00, 0.00%)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安邦保险集团部分股东在筹建申请和增资申请中,存在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本网讯:近日,中国银行(3.850, 0.00, 0.00%)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安邦保险集团部分股东在筹建申请和增资申请中,存在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在撤销安邦保险集团相关股权许可的同时,安邦保险集团同步引入保险保障基金注资。


  根据4月4日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工作组的公告,下一步,保险保障基金将根据安邦保险集团风险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有序转让公司股权,积极引入资本实力强、核心主业突出、投资行为稳健、依法合规经营,特别是具有养老、健康、互联网科技等与保险主业协同资源的大型民营企业,参与安邦保险集团的股权重组工作。


  这意味着安邦保险集团的接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而股权重组和治理,也成为安邦保险集团风险处置的关键。从去年以来保险业强化监管的举措可以看出,股权治理已经成为保险业监管的关键词。


  2018年2月13日,原保监会官网发布一份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称,经调查核实,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青岛神州万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青岛乐保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增资申请中隐瞒关联关系、提供虚假材料,因此决定撤销上述两家公司增资华海财险的行政许可,并要求华海财险抓紧引入合规股东,确保公司治理稳定。去年12月,原保监会撤销昆仑健康有关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的行政许可,依法处置相关投资人违规取得的股权。


  去年以来,保险业强监管、防风险深入推进,其中对保险公司的股权监管持续加强。那么,为何股权治理成为保险业监管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股权治理对于公司运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严厉打击保险公司股权违法违规行为,实际上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的是当前保险业的乱象。去年,原保监会在股权监管穿透性审查中,组织开展了覆盖全行业的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查实部分公司股东存在代持、非自有资金出资、隐瞒关联关系等违规问题。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陈文辉曾指出,在看到保险业积极变化的同时,必须深刻反思过去一段时间个别公司存在的问题:个别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及公司治理失效,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之上;个别公司资本不实和股东占款,实际控制人挪用占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虚增资本。


  股权治理的不完善导致部分保险机构激进经营和高风险偏好,非理性举牌和大肆跨境并购,有的公司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资产负债管理不力,存在很大的风险隐患;还有的公司甚至异化为融资平台,产品脱离了保险保障的本源。


  为规范保险公司股权治理,今年3月,原保监会修订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在保险公司股东准入、股权结构、资本真实性、穿透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针对的正是股东虚假出资、违规代持、股权结构不透明等现象。监管层也屡屡释放出将加大对股权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切实防范公司治理风险的信号。


  股权治理监管多集中在非金融企业发起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或保险公司中。出于资本逐利的考虑,民营资本纷纷将触角向金融业延伸,部分金融控股公司法人治理不健全,存在股东虚假注资、内部人控制等问题。有的股东控股保险公司的动机不纯,导致个别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异化,类似于资产投资公司,偏离了金融控股集团的本质,凸显出股权关系、公司治理的多方面风险。


  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今年全国两会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重点应当是股权结构、资本真实性和关联交易。应当遵循穿透式监管的原则,在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方面提高透明度,特别是要防范违规操作和增加股权层级以规避监管的行为。应当对金融控股集团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进行排查,集团内部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应当构建起防范风险的“防火墙”。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运行后,综合监管模式更加有利于对保险公司投资人背景、资金真实性、股东资质以及关联关系的穿透式审查,促进保险业驶入稳健规范发展的新轨道,保险业的沉疴顽疾有望在更有效率的监管体系中得到驱除和解决。(责任编辑: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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