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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信社七项措施 支持涉农涉牧小微企业发展

2019-02-20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定金融供给、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农信社主动担当作为,制定出台七项措施,有效缓解涉农涉牧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着力推动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良性互动。

本网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定金融供给、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农信社主动担当作为,制定出台七项措施,有效缓解涉农涉牧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着力推动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良性互动。


一是加大信贷投放。调整信贷结构腾出信贷空间,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发行大额存单、同业存单、理财产品等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提高信贷资金周转率。全年计划投放贷款240亿元以上,重点支持单户1000万元以下的涉农涉牧小微企业。其中对“边少贫”地区和化解高利贷需求单列信贷计划50亿元,逐年扩大。完善尽职免责激励考核办法,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调动信贷人员积极性,增加信贷供给。


二是拓展担保方式。开展存货、动产、活畜、仓单、订单和应收账款抵质押业务,增加专利权、商标权、股权、承包经营权等质押品的担保运用,逐步扩大担保品范围。建立“银政保担”多方参与的融资增信机制,创新运用“企业互助保证+政府风险补偿”等多种担保形式,有效分散贷款风险,提升贷款可得性。


三是优惠贷款利率。建立差异化利率风险定价机制,根据筹资成本、服务成本、资本成本和风险成本,结合信用评级,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最大程度减费让利,实现平均利率水平同比下降。严格执行再贷款加成制度,将借用再贷款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带动脱贫的项目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控制在40%以内。


四是落实续贷政策。对贷款到期暂时还款困难企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给予无还本续贷支持。对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记录优良、担保条件没有弱化的企业在授信范围内及时按规定办理续贷,对贷款即将到期但仍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提前开展贷款调查与评审,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办理,缩短资金接续间隔,降低贷款周转成本。


五是优化服务模式。推广“农信社+公司+农牧户”的产业链服务模式,依托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为种养殖上下游企业提供差异化、个性化信贷解决方案。畅通支付结算渠道,稳步提高电子交易替代率,为企业提供存款、支付、结算、代理等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有效提升服务水平。


六是降低交易成本。根据企业生产、建设、销售周期和行业特征,灵活设置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推广“一次核定、随用随贷、额度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的循环授信用信方式,提升贷款便利度。


七是实行限时办贷。积极主动开展网格化、扫街式授信,提升贷款需求响应速度。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整合业务受理、身份核实、资料核签等业务环节,运用金融科技支持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提高审批效率。开展授信业务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实行限时办理,让信息多跑腿,让企业少跑路,符合条件的3个工作日完成放贷,对于已完成授信的企业力争实现当日放贷。(稿源:内蒙古农信社  通讯员:朱建  周辉  责任编辑: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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