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高层声音 >> 正文

白涛:发挥好保险业养老金融主力军作用

2024-03-12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养老金融列为“五篇大文章”之一,明确发展好养老金融的重要意义。在我国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金融事业将为提升民生福祉、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贡献不可替代的力量。

本网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养老金融列为“五篇大文章”之一,明确发展好养老金融的重要意义。在我国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金融事业将为提升民生福祉、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贡献不可替代的力量。

作为养老金融业务的主力军,保险公司应如何对照老百姓养老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养老金融产品及服务?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涛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专访,就上述问题给出了自己观点。

《中国银行保险报》: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印发,明确了现阶段养老金融的顶层设计。在您看来,保险公司在我国发展养老金融事业的过程中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白涛:发展养老金融,党中央高度重视,老百姓迫切期待。2023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21.1%,并每年以超过千万人的规模增加。对于中国人寿来说,发展养老金融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而且必须要答好、切实履行好金融央企的责任。

关于养老,实际上要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主要是为养老提前进行资金储备和风险转移准备,比如养老一、二、三支柱以及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二是养老资产管理服务供给,主要是解决养老金的保值增值问题;三是养老产业金融供给,主要是为养老产业发展提供的投融资服务,比如支持养老社区建设、适老化改造、医疗医药研发等。

对于中国人寿来说,发展养老金融要从主责主业出发,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提供好的金融产品,平衡好公司和客户的利益分配,物美价廉、简单易懂、客户吸引力高,助力解决养老资金缺口、风险保障不足问题。

《中国银行保险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现阶段我国养老金融的重点任务和目标。具体来看,发展养老金融,应如何布局谋划,又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白涛:对于中国人寿来说,发展养老金融既是我们的职责使命,也是我们的专业优势。就第一支柱而言,中国人寿目前的主要任务是作为投资管理人持续提质增效。在第二支柱方面,中国人寿则要持续发力,保持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行业领头羊的位置。而未来一个时期,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将成为养老金融大力发展的一个领域。尽管个人养老金试点启动后,个人养老金开户数突破4000万,但账户中的缴存数额还比较有限。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每年1.2万元的免税额对中高收入群体吸引力不大,而对于低收入群体而言,领取周期较长、领取缴税等也使得这部分人群缴存积极性不高。因此,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上还需要持续发力。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应做到简单、易懂、可操作,并向老百姓提供比较好的保障和收益回报,这都需要金融机构持续发力,其中最重要一点是在产品研发上下功夫。以健康险产品研发为例,目前健康险面临的一个难题在于数据获取难,保险公司无法拿到相关数据,因此也很难开发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健康险产品。

今年两会,我带来“大力支持数字金融发展”的提案,其中也涉及公共数据集中开放共享的内容。金融机构推进数字化转型,离不开对数据的开发利用。而数据从何而来?医疗机构、相关服务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可以搭建共享数据池,共同研发数据平台,依托数据持续开发有竞争力的健康险产品,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中国银行保险报》:数智赋能之下,金融服务的精准性、便捷性和普惠性都将迎来较大提升。但要注意的是,创新的数字形式也会使得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更强,应怎样加以应对来确保数字金融发展稳健安全?

白涛:以我刚才提到的数据共享为例。保护个人账户信息、个人数据信息的隐私安全是重中之重,必须有健全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无论是脱敏处理还是使用权限,立法上都要作进一步完善,并且从监管角度作严格要求。

与此同时,希望监管部门能够持续推动信息在合法情况下的共建共享。在中国人寿内部,不同法人主体能否实现数据的共建共享,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一直与监管部门保持紧密的联系沟通。相信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养老金融事业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稿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责任编辑:张旻)

1700616010110161.png

1703553798969463.png


内蒙古金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金融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金融网)”的作品,内蒙古金融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  Nm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内蒙古金融网版权所有

邮箱: cfp05@163.com   联系电话: 0471-4952235   传真: 0471-4952269

常年法律顾问: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刘富玉  电话:15024934110

                                                           高级合伙人 李文静  电话:1840482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蒙ICP备08100000号-1

·内蒙古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金融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

内蒙古新金融研究院
蒙域在线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