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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绿色金融改革 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2021-06-09  来源: 金融时报   浏览量: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与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

本网讯: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与努力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

  

“双碳”目标的确立符合我国低碳发展的内在价值逻辑,彰显了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大国担当,有助于中国引领世界经济绿色复苏。在此进程中,金融机构需要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改革,为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科学精准有序高效的金融支持,为我国低碳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智慧和金融力量。

  

为有效推进金融体系通过绿色金融改革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笔者提出如下四项建议。

  

一是立足绿色金融战略规划,动态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业应该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引领下,进一步完善行业绿色金融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该规划的持续完善有助于与其他金融发展战略模式之间相互形成“挤进效应”,更有助于全国范围内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改进。在此规划中最重要的是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信托、绿色保险、绿色科技和绿色产业等各方面的综合认定标准,进而进一步精准确立绿色金融产品的交易标准和入场机制。同时,我国金融体系还应该积极和国际金融市场形成良性对接,力求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实现基本统一,有效吸引国际资本在绿色金融领域进行细化合作。不仅如此,我国金融机构还应该在国家统一布局下构建科学的低碳金融和绿色金融转型机制,主要包括绿色金融理念推广机制、信贷结构调整、碳金融交易常态化考核制度等,通过科学的转型机制来推动绿色金融战略规划的实现。从微观金融机构角度看,金融机构应该将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和自身发展规划有效融合,并依据长期发展目标进行目标的细化分解,同时设计对应的目标实现保障措施,最终实现微观目标对宏观战略目标的有效支撑。

  

二是立足金融产品创新,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制。“双碳”目标的实现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有效支撑,而金融体系支撑“双碳”目标的关键在于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机构应该紧密把握当前低碳经济、绿色金融发展的历史趋势,努力提升自身金融产品创新能力,进而构建出多维度的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服务机制。首先,金融机构应细致研究绿色金融客户的实质性需求,积极进行基础性绿色金融产品和衍生性绿色金融产品的自主设计和国际借鉴,并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特征和监管水平,因地制宜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这些产品应该覆盖金融市场各个子行业,不仅要有信贷类产品、信托类产品,还要有保险类产品和证券类产品;不仅要有基础性绿色金融产品,还要涵盖期货、期权、远期合约等衍生资产产品。其次,金融机构应该在进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同时,积极成为碳排放交易和碳金融交易的做市商。通过成为碳金融交易的做市商,不断降低交易过程中的各类成本,使得绿色金融产品的交易定价更加科学,从而有效促进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再次,从当前实践看,短期内我国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具有较高操作性的产品有三类,一是碳中和系列产品的设计和创新,如碳排放权抵押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等。二是碳供应链金融产品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如碳金融供应链的票据抵押和货物质押等。三是绿色金融转型专项信贷产品。

  

三是立足绿色科技,提升金融支持的技术管理水平。我国金融市场进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离不开绿色科技的有效支持,这些科技至少包括低碳减排技术、绿色金融信息整合服务、绿色产业链金融支持、绿色金融供应链技术等。一方面,金融市场需要为绿色科技研发提供精准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如适时构建绿色科技创投基金、绿色科技专项信贷等;另一方面,我国金融机构应该将绿色科技融入绿色金融战略进程之中,立足绿色科技的高效使用来提升实现“双碳”战略中金融支持水平绩效提升的目标。具体而言,我国金融机构应从如下三方面入手:一是稳健推进低碳经济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二是利用绿色科技积极开展智能的绿色金融合约动态管理,比如进一步研究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绿色金融中的可行性和具体实施路径,使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该技术对所有碳金融交易行为追踪溯源,从而可以利用事先约定的交易规则结合智能化合约对绿色金融产品进行分类管理;三是可以尝试利用绿色物联网金融进行碳排放交易产品的细化管理和风险防控。

  

四是立足内部治理机制改革,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由于我国实体经济在“双碳”目标引导下正在向低碳发展加速转型,金融体系也同样处在加速转型的大变革进程中。在此进程中,如何有效防范低碳金融和绿色金融引致的新金融风险,成为金融体系通过绿色改革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中需注意防控的核心问题。从现实情况看,我国金融体系中仅有部分银行将绿色金融风险如气候环境风险纳入自身风险监控机制中。因此,我国金融机构应在立足内部治理机制改革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绿色金融风险的防控。具体而言,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依据绿色金融发展的新业态,进一步深化组织体系变革,这些变革至少包括:成立专业的绿色金融产品设计创新团队,成立绿色金融风险识别和评估专家团队,成立碳金融投融资组织等。二是各类金融机构应该将绿色金融风险防控绩效纳入自身各个组织内部的绩效考核体系,持续推进绿色金融发展与金融机构同步转型。三是借鉴国际上绿色金融风险防控经验和最新技术,构建健全绿色金融风险动态防范机制。

  

综上所述,“双碳”目标的提出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宏观战略,体现了我国的大国担当,同时也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金融机构应该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创新,从绿色金融战略规划和标准制定、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科技创新和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方面进行精准改革,为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智慧。

(责任编辑:张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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