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绿色金融 >> 正文

绿色金融何以“点绿成金”?

2021-05-24  来源: 大众日报   浏览量: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金融行业加码绿色金融成大势。

本网讯: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金融行业加码绿色金融成大势。

  

5月6日,由恒丰银行独立承销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乡村振兴)”成功发行。这是全国首笔“碳中和、乡村振兴”双贴标债券,本期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3年,募集资金将用于碳减排、乡村振兴等绿色项目。
  

据了解,本期发行的10亿元绿色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将投向新疆哈密风电基地、内蒙古节能风电项目、青岛市即墨区环秀街道旧村改造片区污水源热泵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后,通过将清洁能源风能、污水热能转化为电能,可有效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并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对加快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前,恒丰银行联合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成功落地全国首单绿色债权融资计划(“碳中和债”)——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债权融资计划,发行规模2亿元,期限3年。所募资金用于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上网发电量逾2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6.4万吨,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236吨,二氧化碳排放15吨,灰渣约2万吨。”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吴冰颖介绍。
  

绿色金融内涵广泛。除发行全国首单绿色债权融资计划外,恒丰银行还发放了“碳中和”概念保理融资。
  

近日,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向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放国内保理融资40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生产风力发电塔筒,这是恒丰银行发放的首笔“碳中和”概念保理融资业务。
  

“该风电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能源3.2亿千瓦时,投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炭10万余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5万吨左右。但因应收账款回笼周期较长,企业需要申请一笔贷款作为周转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恒丰银行青岛崂山支行行长王欣说。
  

了解到企业的资金需求后,恒丰银行第一时间成立了包含评审、风控、交易银行等各专业领域的项目组,通过受让企业应收账款,为客户提供应收账款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等综合性金融服务,从启动到落地历时仅1周。
  

绿色金融想要“点绿成金”,离不开多方合力。4月16日,恒丰银行联合儒银合作发展联盟旗下15家银行,发布全国银行业首个助力碳中和行动倡议书——《打造绿色银行助力碳中和行动倡议书》。倡议通过加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深入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积极发展运用碳金融产品,加大对碳减排投融资活动的支持,携手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和落地实施。
  

目前,我省重化工业占据经济结构的半壁江山,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位居全国前列,节能环保发展潜力巨大。数据显示,至2020年末,全省绿色信贷余额5360.6亿元,同比增长28.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5.2个百分点;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省绿色信贷余额5847.7亿元,同比增长25.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2.5个百分点。全省已有6家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230亿元,发行主体数量和发行金额均居全国第2位。
  

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霍成义介绍,2018年以来,我省启动绿色金融发展三年攻坚行动,不断完善推动绿色金融加快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建立绿色票据再贴现直通车,开展绿色项目银企对接,推动绿色债券发行,推进绿色金融试点。下一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推动完善货币政策工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拓宽绿色领域直接融资渠道,助推全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发展。
  

业内人士建议,完善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政策机制,实现差异化的风险定价,还可加大税收优惠、风险补偿以及信用担保等支持;根据绿色金融所支持项目实现的节能减排效果,也可对金融机构进行专项奖励等。除此之外,加快绿色金融统一标准体系建设也迫在眉睫,可对现有绿色债券和信贷标准进行整合,结合经济结构和节能环保现状,出台地方统一的绿色界定标准。

(责任编辑:张旻)

内蒙古金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金融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金融网)”的作品,内蒙古金融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  Nm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内蒙古金融网版权所有

邮箱: cfp05@163.com   联系电话: 0471-4952235   传真: 0471-4952269

常年法律顾问: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刘富玉  电话:15024934110

                                                           高级合伙人 李文静  电话:1840482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蒙ICP备08100000号-1

·内蒙古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金融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

内蒙古新金融研究院
蒙域在线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