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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履行社会责任助力民生发展

2020-11-03  来源: 内蒙古日报   浏览量:
关心民生、扶持弱势群体,是企业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自治区农信联社自成立以来,带领全区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本网讯:关心民生、扶持弱势群体,是企业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自治区农信联社自成立以来,带领全区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民生工程、帮助弱势群体号召,以强烈地社会责任感,立足“三农三牧”、服务城乡社区市场定位不动摇,充分发挥点多、面广、贴近县域、服务农村牧区的优势,履行社会责任,助力民生发展。

    

多年来,自治区农信联社把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作为服务民生、践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任务来抓,在信贷额度申请、流程简化、审批时限以及与教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针对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求时间集中、金额较小的特点,积极开展服务创新,采取灵活多样的贷款方式。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相结合,本着“一次核定,随用随贷,期限放长,专户管理”原则,利用现有的农户信用贷款证,方便贫困家庭申请贷款;与农户联保贷款发放相结合,针对部分贫困家庭无法提供有效抵押物的实际,采取“多户联保,责任连带,分期还款”的农户联保贷款方式,并对辖区信誉良好、无欠贷记录的贫困家庭优先发放助学贷款;与“阳光信贷”服务模式相结合,实行服务“四公开”制度,切实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加快业务办理时间,实行限时服务,手续完备的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法定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以第一笔贷款日期为起始日期计算,最长可推迟到学生毕业后6年。同时采用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学生可提前还贷,也可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偿还贷款;可分期还款,也可到期利随本清,提供最大方便。

    

加强管理,规范贷款操作程序。严把贷前公示关,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贫困学生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家住宁城县巴里营子的王全宝,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内蒙古大学,全家欢喜之余,面对每年上万元的学杂费,却忧心忡忡。王全宝父母为普通农民,生活捉襟见肘,难以负担子女上学费用。正在全家束手无策的时候,宁城农商银行向王全宝伸出了援助之手,分两次发放了12000元的助学贷款,确保王全宝顺利完成了学业,实现了自身命运的改变。

    

10年间,全区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助学贷款1.8亿元,让2.6万名贫困家庭学生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融资难是下岗职工、大学生、妇女、青年创业的一大瓶颈。2005年8月自治区农信联社成立以来,始终从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一系列促进创业就业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大众创业就业。

    

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就业。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一直受到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农信联社“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创业贷款项目作为履行“为政府解忧、帮群众解难”的政治责任,要求全区农村信用社主动与地方政府协商,适时推出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帮助政府排忧解难,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各地农村信用社积极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合作,深入到下岗人员的家中或自办企业中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自治区农信联社指导各地农村信用社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理顺贷款申请、审批、发放、贴息、还款等一系列程序,推行“阳光信贷”服务模式,通过信贷服务大厅联合审批,集中办贷,实行“一条龙”服务,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在5—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放手续,做到程序公开、手续简化、方便快捷。

    

支持大学生创业、妇女创业、青年创业。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与相关部门合作,创新推出“创业兴”系列信贷产品,满足不同创业者融资需求。与自治区妇联合作,开办巾帼新农村新牧区创业微贷款项目;与内蒙古青年创业促进会合作,开办青年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与自治区团委合作,开办青年妇女兴业计划小额贷款项目。目前,共开办6大系列18种创业就业信贷产品,有效解决广大党员、妇女、农民工、有志青年、失业人员以及大学生等群体自主创业过程中资金不足问题。截至2015年6月末,累计发放各类创业就业贷款190亿元,其中,发放贷款45亿元支持4万名大学生创业就业,发放贷款55亿元支持8万多名下岗人员就业或自主创业,发放贷款90亿元支持10万多名妇女创业,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主动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

   

 近年来,自治区农信联社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深入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大对国家级31个重点(旗、县、区)贫困旗县和自治区级26个重点(旗、县、区)贫困旗县的信贷扶持,加强与自治区厅局、盟市和旗县区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和项目对接,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做好全区农村信用社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开发式扶贫、商业可持续、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为原则,全力做好全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扶贫“三到村三到户”帮扶工作,准确把握信贷投向,对贫困地区的危房改造、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旅游、民族文化产业等优势第三产业,贫困农牧户、贫困地区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妇女、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和贫困地区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方面加大信贷投入,推出多项举措指导全区农村信用社进行重点支持。

    

截至2015年6月末,全区农村信用社支持贫困地区贷款余额986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2%。

    

改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

    

2014年,自治区政府提出惠及民生的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自治区农信联社积极响应,不断强化信贷服务,引导全区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重点向“十个全覆盖”领域倾斜,2014年,全区农村信用社新增支持“十个全覆盖”工程贷款6.9亿元。2015年,计划投放“十个全覆盖”工程贷款8.1亿元。

   

 此外,自治区农信联社在推进普惠金融、创新服务产品、加强农村牧区支付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明确提出用两年时间,全面开展便民金融服务“春雷行动”,实现便民自助服务“村村通”、便民柜面服务“乡乡通”和便民金融工具“一卡通”目标,搭建起区域全覆盖、服务全天候、结算多功能的现代化农村牧区金融服务网络;指导全区农村信用社研发具有当地区域特色、功能齐全的金融产品,努力满足不同地区、不同机构、不同客户差异化金融需求;配合国家及自治区农村牧区房屋、土地使用权、林权登记确权工作,探索开办“三权”抵押贷款业务;通过拓展助农金融服务点功能,加强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增加营业网点功能、延长营业时间、设立金融超市和自助服务窗口、开展定时定点流动服务、增加客服坐席、开办蒙汉语7×24小时在线业务咨询,建立农村牧区信用档案等方式构建农村牧区支付体系。

    

目前,全区农村信用社共建立助农金融服务点11293个,覆盖全区行政嘎查村的99%;布设ATM机3006台、POS机3.9万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银行和电话银行客户达到419万户,累计发行金牛卡2330万张;有16家机构开办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业务,累计投放贷款5.53亿元,余额1.04亿元;10家机构开办草牧场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累计投放贷款19.54亿元,余额1.26亿元;32家机构开办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累计投放贷款10.1亿元,余额1.15亿元;11家机构开办农房(宅基地)抵押贷款业务,累计投放贷款17.26亿元,余额16.33亿元。对641个乡(镇)的11193个行政村进行建档、评定工作。评定信用村5037个,评定信用户223万户。

   

 提倡救危济困公益活动

    

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高效金融服务的同时,自治区农信联社带领全区农村信用社通过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回报社会各界的支持,展现了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企业风范,营造了农村信用社与区域经济互促共荣、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2008——2009年间,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款95400元,3次向甘肃舟曲、迭部地震灾区捐款408.46万元;2010年,两次向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捐款422.69万元;2013年,自治区农信联社直接投入26万元,协调自治区财政资金30万元,帮助帮扶点赤峰市宁城县小城镇五家村修建沙石道路;2014年,号召全系统员工为身患重病的牙克石市联社职工何东海捐款60万元。开展千村帮联、结对共建等工作,仅2014年全系统累计捐款470万元,投入帮扶资金1100万元,帮扶困难党员570人、群众1.2万人、嘎查村127个。

(责任编辑:张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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