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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能力

2019-09-11  来源: 中国金融新闻网   浏览量: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顺利完成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支持力度。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乡村振兴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网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顺利完成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支持力度。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乡村振兴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挥的支农作用明显。以大连为例,现有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三个县域地区,这些地区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投放占比较高,对当地的农业发展提供了三分之一以上的金融资源。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地区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占其自身贷款的比重也较高。无论是与自身相比,还是与其它机构相比,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都是当地不可或缺的重要支农力量。同时,瓦房店市作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地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当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主要来源,随着土地确权登记和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的出台和完善,这些机构将为当地提供更多的金融资源。


但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较高依赖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由于大多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专注于本地化经营,较少进行跨区域发展扩张,对当地经济条件的依赖性高于其它大型金融机构,所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壮大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息息相关。以大连为例,瓦房店市作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之一,生产总值高于大连市其它两个县域地区,所以当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数量、网点、从业人员等相对较多。


存贷款资源争夺日益加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具有较弱的品牌优势。此外,在乡村振兴进程中,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新设及扩张,越是地区生产总值高的区域,其金融资源的争夺越严峻。据统计,瓦房店市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当地的存贷款占比与其网点占比有一定差距,且差距大于其它两个地区。


产业特殊性影响经营状况。三农问题产生的原因就是生产要素长期净流出农业所导致,对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前所未有地强调,要让要素回流到农业、回流到农村。作为以第一产业为主的长海县,仅有农村商业银行一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多年的传统农业生产中,是该地区主要的信贷来源之一。对于这类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地区,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因生产周期长、回报低、不良率高等因素影响,导致对后成立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等缺少一定的吸引力。


对此,笔者认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更好地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应对这些挑战。


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服务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应根据其独立法人的地位,完善治理结构、明确经营定位,切实强化自身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提高经营的独立性和规范化水平,突出自身专业化的服务功能,以此来应对不断加剧的金融资源竞争挑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适度扩大自身基层网点业务的权限,不断优化资源的布局与配置,完善自身的金融服务供给体系,以此来发挥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支农主力军作用。


提升经营实力与抗风险能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资金需求不断增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地位越发重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网点布局广泛的优势,突破机构物理网点限制实现业务下沉,深入田间地头、家庭农场、农户等积极开展业务宣传,并根据当地农业和农村市场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控和预警模式,利用农业保险等政策的实施,推动金融业务“本土化”的快速发展。


创新农业信贷模式。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坚持农村改革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度对接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产业项目资金需求,不断增强其普惠金融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信贷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建立具有长效化的涉农、两权抵押、小微企业、特色农业等信贷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服务中的科技含量,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现代化服务载体,支持农业经营方式转型,通过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多渠道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助力乡村振兴。

(责任编辑:张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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